“五毒”、“三害”、“打老虎”这些名词儿,对于今天的青年已经陌生。如果将其译成今天的流行语:“偷税漏税”、“贪污受贿”、“腐败分子”,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。建国后的“三反”“五反”运动,是一场不流血的内部战争。毛泽东甚至问他身边的工作人员:“你有贪污吗?”周恩来的老厨师也受到嫌疑。人们说:“杀了两个人,管了几十年”,它的警示作用一直延续到今天……
下文摘自《知情者说——历史关键人物留给后世的真相之六》,尹家民著,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。
1951年前后,是共和国的初春季节。但是毛泽东与周恩来,以及中央的许多领导,都同时感觉到一种寒气自四面袭来。这使他们产生了一种忧虑。这种忧虑既有来自内部的,也有来自外部的。它像白蚁一样迅速繁衍,啃噬着共和国的房梁。在党内,人们把它叫做“老虎”。
到了1950年下半年,特别是进入1951年,共和国的财政经济好转,不仅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有了巨大发展,领导地位大大加强,而且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经历了一次改组,初步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,度过了困难时期,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企业获得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。那些曾被国民党统治压弯了腰,又被解放大军隆隆炮声震得不知所措的民族资产阶级,一觉醒来,突然发现共产党“并不吃人”,“也不抢粮食”,还和蔼可亲地将他们搀扶起来,重新送到柜台前。他们的眼睛重新放光,喘过了气,直起了腰,又抓起了算盘、秤杆和账本……
到了年尾,当资本家依然有些惶惶,轻轻地拨拉算盘,小心地点钱的时候,他们惊喜地发现,手中的高额利润竟是国民党统治22年间任何一年从未有过的。
面对这一切,资本家中的一些人开始晃膀子了,开始感觉到不满足,那永无止境的发财欲望变得更加贪婪,那唯利是图的本性开始暴露,并加倍地增长……
偷税漏税是资本家中最为普遍的违法行为。
不法资本家偷漏税款的手法有:设置假账、后账,伪造单据,少记营业收入,多记开支,进销货不记账,以物易物等等,总之是千方百计地隐瞒经营实情,躲避或少纳国家税款。
偷工减料也是资本家常用的一种赚黑钱的办法。仅以承办抗美援朝军用物资为例,他们有的把用废胶、次胶制造的一穿就断底的胶鞋,用方铁等制造的一刨就断裂的铁镐,用油桶皮制造的一铲就卷刃的铁锨卖给志愿军;有的丧尽天良地用臭牛肉、坏牛肉、死猪肉制成罐头,用坏鸡蛋、胡萝卜粉制成蛋粉,用发霉的面粉制成饼干,在咸菜中掺进砂子,供应朝鲜前线,使志愿军不仅不能吃饱吃好,甚至中毒致死;还有的制造劣质青霉素,有的用从尸体上和垃圾堆里拾取的腐烂棉花制成急救包,以高价卖给志愿军。这些劣质药品和带有病菌的急救包,在抢救伤员时,非但无效,而且造成不该致残的致残,不该牺牲的牺牲了。所以当时彭德怀对后方的供应大发脾气。这些不法资本家利欲熏心,已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
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和行贿也是资本家惯用的手段。为了获取经济情报,资本家先是通过交朋友,称兄道弟,捧场拍马,拉拉扯扯,请吃请喝,请看戏打牌跳舞,建立“感情”,施“美人计”,然后送东西,开始“夏天送瓜,秋天送蟹”,逐步发展到送珍贵药品、衣料服饰、成套家具、钞票、佣金、回扣、股票,一步步地将一些国家干部腐化成为资产阶级在政府机关里的代理人。以上海大康药店反动资本家王康年为例,他专门在自己的商店里建立一个腐蚀、勾引干部的“外勤部”,指使他的“外勤部长”对国家干部和采购员“投其所好,送其所要”,先后将25个机关的65名干部拉下水。王康年摇晃着安乐椅,得意地宣称:“大康就是干部思想改造所,凡来大康做生意的干部,都可以得到改造。”
人们把这些违法行为,简称为“五毒”。
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一届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严肃指出,对资产阶级的“五毒”,“如果不加以打击和铲除而任其发展下去,由我们革命党派、人民政府、人民军队、人民团体日益受资产阶级的侵蚀,其前途将不堪设想。……不能容许行贿、欺诈、偷税漏税、盗窃、引诱等犯法行为的继续发生,听其侵蚀人民政权,损害国家财产,腐蚀国家人员。凡有犯者必须惩办,坦白自首从宽处理。”
1952年1月26日,中共中央发出了《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“五反”斗争的指示》,由此正式拉开了“五反”运动的序幕。
2月上旬,“五反”运动首先在全国各大城市展开,随后迅速扩展到全国各中小城市。
群众运动不搞则已,一搞起来,轰轰烈烈,难免锄杂草而伤了禾苗。中南海里,毛泽东和周恩来时常收到一些知名民主人士对“五反”担忧的信件。因为有些地方已经闹出了人命,一些没沾“五毒”或刚沾了点边的资本家也被列入了“五毒”分子。
周恩来来到毛泽东办公室,谈了有关“五反”中出现的问题后,周恩来分析说:“我看对私人工商户要分类排排队,区别对待,发现问题,确定重点。”
“具体地说呢?”显然毛泽东对此十分关注。
“对基本守法户,以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为主,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,要求他们以后不再重犯,一般不予追究,并采取团结和保护的政策,打消他们的顾虑,减轻他们的思想负担,鼓励和支持他们照常营业。对问题不大的违法半违法户,除令其补税一年,退回侵吞盗窃的财产外,宣布免予罚款,并尽快作出结论。这样,可以安定绝大多数的资本家,使罪大恶极的少数资本家陷于孤立。”
毛泽东说:“我大致算了一下,有五种类型。这样吧,关于处理违法工商户的五条基本原则,由我来起草,你们再做补充。”
周恩来一走,毛泽东就写下了在“五反”运动中对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:过去从宽,今后从严(例如补税一般只补1951年的);多数从宽,少数从严;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;工业从宽,商业从严;普通商业从宽,投机商业从严。毛泽东还将过去所定的划分私人工商户的四种类型改为五类,即守法的、基本守法的、半守法和半违法的、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的。这个指示由党中央在3月5日发出。
6月13日周恩来批发了政务院《关于结束“五反”运动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》,提出要注意防止和反对两种倾向:一种是虎头蛇尾,草率结束,特别是对处理从宽的原则产生误解,以致对违法工商户缺乏应有的严肃性,引起工人和店员的不满,导致一些不法工商户再施“五毒”;一种是不愿意根据实际情况,对原来计算较高的工商户违法所得的数目认真加以核实,以便正确定案。政务院要求各地在“五反”结束阶段,必须本着宽大与严肃相结合的精神,实事求是地做好定案处理工作,做到合情合理,使之既有利于清除“五毒”,又有利于团结工商业者发展生产和营业。